地址是注冊公司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,它直接關系到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,一般納稅人申請的政策等等。公規定成立公司必須要有合法及有效產權的注冊地址。公司注冊地及實際經營地是否一致,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,要咨詢當地的政府,而且有的地方政府部門規定嚴禁使用地址作為公司地址,有的地方要求沒有這么嚴格,建議創業者在注冊公司時要搞清楚這些要求的具體內容,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個人注冊公司經營中應注意的事項:1、個人注冊個人注冊公司設立后應于每年的3月1日至 6月30日,到登記機關辦理年檢手續。當年設立的個人注冊個人注冊公司自次年開始參加年檢。2、個人注冊公司在經營中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,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 記。3、個人注冊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,個人注冊公司董事、監事、經理發生變動的,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備案。4、個人注冊公司在注冊的住所不展 開實際經營活動的,應當在實際經營地設立分支機構。
注冊資本并非越大越好,注冊資本過大且未到位,是股東對創立公司的債務;不利于引進新的股東、且股權轉讓稅負高;減資程序繁瑣。既然這樣,那是不是注冊資本越少越好?當然也不是!注冊資本越少,股東的風險是越小了,但公司的貿易伙伴風險就大了。一般我們在選擇供應商的時候都會考慮一家公司的債務承擔能力,畢竟在大多數人的思維里,跟大公司合作總歸比跟小公司合作靠譜。